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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亿起!张村河北地块|长沙路地块|河西预制品厂3宗地出让文件发布,提出以下条件

小勇 2023-08-20 我要投稿 26966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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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青岛第二批次集中供地中张村河北岸原大宇地块、长沙路114号地块和河西预制品厂地块出让文件正式发布。三宗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2.92万㎡,总建面约45.69万㎡,起拍总价57.94亿元。

张村河北岸原大宇地块


原大宇地块位于张村河北岸, 株洲路以南、新博路以西、规划长沙路以北、新茂路以东,占地面积约8.31万㎡,容积率3.27,商住混合用地,绿化率35%,建筑面积约27.17万㎡,其中住宅建面19.57万㎡,商服建面约7.32万㎡,据此前推介会介绍,地块住宅套数上限1450套。此外,划拨占地面积约4500㎡,建面2800㎡用于建设幼儿园,建成后与区教体局依据协议约定办理交接手续。

地块起拍楼面地价15100元/㎡,起拍总价40.6亿元,最高限价17365元/㎡,最高总价46.69亿元。


(仅供示意,地块位置及范围以出让文件为准)


(此前推介会发布规划效果图)

配套情况:

1.道路:北侧株洲路、西侧新茂路、东侧新博路正常通行;

2.教育:南向约500米为崂山区第四中学;

3.周边项目:东向约1000米为青岛国际创新园,北侧为正在建设中的青岛虚拟现实产业园、人工智能产业园。

作为青岛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重头戏”,崂山区围绕“水脉智谷”总体定位,聚焦生态、产业、品质、效率、活力五大维度,规划将张村河片区打造成集生态公园城、科技创新城、国际品质城、低碳高效城、怡居乐活城的五大城,品牌房企的入驻,亦将推动这里成为改善客群特别受青睐的高品质聚居区板块。

去年四批次和今年一批次出让的张村河地块全部位于张村河以南,地价也是一涨再涨,出让的四宗地块中,越秀&青铁竞得的046地块最高成交楼面地价达21045元/㎡,海信君玺和崂山悦府成交楼面地价是18975元/㎡,海信以18220元/㎡斩获018地块。


此次出让的地块位于张村河北岸,株洲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出,重点发展高新产业、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科教智慧等功能,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创新走廊、国家东部沿海的创新创业高地、辐射山东半岛的中央创新区、青岛市产业升级与城市更新示范区、崂山区最具魅力的滨河水岸与区域性活动中心。


根据最新控规,张村河北岸的住宅类用地主要集中在郑张、南张、枯桃村、牟家村、张家下庄、张村、董家下庄、中韩社区。根据盘点,可开发的涉宅类用地28宗,总开发用地面积约在93万平左右,总建面约199.9万㎡。

其他说明:

1.竞得人若非崂山区工商注册企业,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将公司注册至崂山区或在崂山区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如有违反本拍卖出让文件、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原竞得人和子公司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并由其作为主体开发建设。

2.就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20号)及主管部门发布的技术导则等文件。

3.住宅小区智慧化配置执行《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0〕125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住宅小区智慧化基础设施配置条件的通知》(青建发〔2021〕7号)等文件。

4.就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及移交管理执行崂山区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及移交管理的通知》(青崂民〔2021〕24号)等文件。其它配套按相关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5.推进我市“交房即可办证”工作,具体按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交房即可办证”便民服务常态化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1〕65号)以及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税务局、崂山规划分局《关于印发崂山区“交房即可办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崂自资字〔2022〕27号)等文件执行。

【长沙路114号地块


长沙路114号地块位于大水清沟改造项目A区,地块占地面积约2.52万㎡,容积率4.45,规划建筑面积约11.23万㎡,其中出让部分建面8.82万㎡,划拨建面约2.41万㎡用于建设安置房。出让部分地块起拍楼面地价10390元/㎡,起拍总价9.16亿元,最高限价11948元/㎡,最高总价10.54亿元。


(仅供示意,地块位置及范围以出让文件为准)

地块周边整体生活氛围较为浓厚,各项配套较为齐全;南侧为在售大都 汇玺元项目。 该地块紧邻长沙路116号地块,116号地块在去年三批次土拍中成交,单价11000元/㎡,总价5.12亿元。

据了解,大水清沟旧城改造是青岛市旧城改造工程中的重点项目之一,整个拆迁改造项目共分为一期(D区)、二期(B区)和三期(A区)。其中一期、二期项目定名为“大都汇”,与三期(A区)一街之隔。


大水清沟改造项目三期2011年启动,涉及被征收居民521户,因项目情况复杂,进展缓慢。随着本次地块出让,宣告着大水清沟改造项目基本完成。

备注:地块周边公服配套的规划和建设情况

1、道路:地块周边长沙路、四流南路、宜阳路为现状市政路;

2、教育:周边配套有四流南路第一小学,青岛市第二十一中学;宗地南侧大都汇项目东侧规划建设有幼儿园;

3、周边小区情况:南侧大都汇小区,西侧长沙路116号正在开发建设。

其他说明:

1.土地竞得人须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与市北区城市建设更新局签订《大水清沟改造项目A区长沙路114号地块安置房建设、购买协议》

A.甲方购买乙方安置房为住宅房屋,共计287套,建筑面积约24084.79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测绘备案面积为准。

B.建设工期:乙方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个月内取得目标项目《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不动产初始登记》,同时目标项目达到正式通水、通电、通气等房屋正常使用所应有的配套设施条件,具备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交付房屋的条件。交付房屋后30日内,乙方为具备办证条件的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办理不动产权证。上述时间节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改。

C.乙方按照甲方已公示的安置房位置、户型、套型比例等,负责目标项目内安置房建设,安置房全部由甲方购买用于安置,乙方不得将安置房进行抵押、销售或变相销售给第三方。涉及安置房位置、面积、户型等调整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D.购买安置房建筑面积约24084.79平方米,均价5000元/平方米,总购房款合计120423950元,具体建筑面积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准,总购房款最终按照房屋实测建筑面积据实结算。该购买价格仅为毛坯交付,后续甲方如有设计、装修等其他要求,购买金额另行商定。

E.乙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总购房款0.0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延期交付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超期过渡费等),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购房款中扣除上述违约金及乙方应承担的损失。如乙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30日的,则视为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相关内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万人民币。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期经甲方确认后可以免责。

F.在安置房交付前,乙方必须保证安置房未被抵押、查封,不处于第三人占有状态,确保安置房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纠纷。否则,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及时整改合格,解除安置房的抵押、查封,腾空被占有的安置房,并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妥善交付。若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合格的,乙方应按总购房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土地竞得人须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与市北区城市建设更新局签订《大水清沟改造项目A区长沙路114号地块城镇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移交协议》,公服配套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北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单位:乙方在大水清沟改造项目A区长沙路114号地块开发居住项目的同时,负责同步投资建设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4 所,建筑面积1834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建筑面积131 平方米, 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一处、建筑面积262 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处、建筑面积655平方米,日间照料中心一处、建筑面积786平方米。

3、以上协议由市北区政府负责在其官网公示,并负责做好协议内容解答、协议签订和监督落实工作。竞买人如需了解协议有关内容,可到市北区政府官网查询;

4、根据《市北区大水清沟改造项目A区长沙路114号地块建设条件意见》(青住建条字〔2022〕35号),该地块内有雨水暗渠。土地竞得人在进行规划方案设计时应作出规划迁改方案并按程序组织实施,暗渠迁改费用由土地竞得人自理。


据进一步了解,因安置房建设涉及287户安置户的核心利益,从协议条款来看涉及从开工到交付全链条各个方面,意味着在签协议前,竞得人需要与市北区城市更新建设局就安置房建设事宜提前沟通,并提前展开方案设计。

【河西预制品厂地块


河西预制品厂地块即SF0903-15地块位于市北新都心板块,南至新宁路、西至宁乡路、北至SF0903-16、东至SF0903-16,占地面积约2.08万㎡,容积率3.5,建筑面积约7.29万㎡,商住比1:9。起拍单价11210元/㎡,起拍总价8.17亿元,竞买保证金为拍卖起始总价的100%。该地块系河西片区改造项目二期用地,一期为和达君玥项目。


(仅供示意,地块位置及范围以出让文件为准)

河西片区改造项目二期于2022年启动拆迁,安置区于2023年7月开工,其土地整理单位、安置房代建单位均为本土房企。


备注:地块周边公服配套的规划和建设情况

1、道路:地块周边新宁路、宁乡路、开平路均为成熟市政道路;

2、教育:青岛市实验幼儿园、青岛博文小学、市北中学等;

3、文体:用地东侧规划街道体育中心、社区综合性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农贸市场等;

4、周边小区情况:万科紫台,长沙小区,泰成玲珑郡。

其他说明:

1、土地竞得人须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与青岛河西实业总公司(甲方)签订《市北区新都心片区SF0903-15地块经济发展用房回购协议》,甲方优先购买乙方经济发展用房建筑面积约 7287.84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测绘备案面积为准),回购单价不低于土地评估楼面地价与建筑安装成本之和:

A.总购买价款=建筑面积(以房产测绘备案面积为准)*成本价格(成本价格等于土地成交楼面价与建设成本之和,以双方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审定的价格为准)。

B.经济发展用房产权办理完毕后由乙方包租运营,运营期限不低于10年、相关年租金收入、付款方式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C.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约定,未按约定期限完成建设成本审定,每延期一天,乙方按总购买价款的0.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5日的,乙方还须按照总购买价款的10%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的延期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土地竞得人须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与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河西街道办事处签订《市北区新都心片区SF0903-15地块房屋定向购买协议》,甲方优先定向购买市北区新都心片区SF0903-15地块乙方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不高于300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实测绘面积为准:

A.甲方优先定向购买市北区新都心片区SF0903-15地块乙方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不高于3000平方米。

B.本项目商品住宅在具备预售条件后,由甲方优先选择定向购买房屋的位置,待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与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方可对外销售其它商品住宅。

C.如乙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完成竣工交付,乙方须承担相应安置户的超期过渡费及相关经济损失,并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信访问题。

D.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造成应安置户无法顺利选房定位,乙方应按照总购买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须承担由此对甲方产生的所有损失,并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信访问题。

3、土地竞得人须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与市北区城市建设更新局签订《市北区新都心片区SF0903-15地块公服配套建设协议》,公服配套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北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单位:

乙方在市北区新都心片区 SFO903-15 地块 (地块名称或小区名称)开发居住项目的同时,负责同步投资建设配套社区公共设施两所,包括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站,总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

4、以上协议由市北区政府负责在其官网公示,并负责做好协议内容解答、协议签订和监督落实工作。竞买人如需了解协议有关内容,可到市北区政府官网查询。

5、土地竞得人须充分了解本地块西侧墓地及周边其它不利因素,并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予以明确说明,在项目建设、销售及房屋交付后由此产生的相关矛盾纠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解决。

据进一步了解,(1)出让文件提示西侧有墓地或其他不利因素, 意味着墓地或其他不利因素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影响开发建设的,竞得人须自行承担解决 ;(2)经发房协议约定需要竞得人包租运营10年,意味着在签协议前,竞得人需要与河西村就经济发展用房未来10年的包租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3)房屋定向购买协议或将涉及河西片区改造过程中遗留的钉子户安置问题,也就意味着:如果竞得人解决不了钉子户安置问题,将不能实现销售。钉子户的具体情况,建议找市北区政府了解情况。

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竞买人均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2、出让地块均设置最高限价,达到最高限价时,转到线下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包括绿色建筑、智慧化基础设施配置)建设和摇号环节。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规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具体资格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4、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贷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同步上传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提交《资金承诺书》(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说明竞买保证金及竞得土地后需支付的全部购地资金来源。

若竞买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资金承诺书》等纸质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或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取消竞得人(暂定)资格,扣除5%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023年第二批次住宅用地拟出让地块共计14宗,占地面积约48.8万㎡,总建筑面积约124.54万㎡。拟出让时间段6月3日-9月3日。此次计划出让的14宗地块,主要分布在市北、李沧、崂山、城阳和西海岸,市南区、高新区和即墨区此次无地块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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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3/08/20作者: xiao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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