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为恢复公交做准备,449个地铁站1.8万余辆公交车张贴“场所码”
上海公共交通已经停运一个多月,马上要恢复运营了,如何保障运营的安全?又将采取哪些防疫措施? 在5月19日召开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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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8日13时37分许,一名54岁彭某某乘客在上海地铁2号线世纪大道站等候列车时点烟抽了起来。彭某某因涉嫌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轨交治安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六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第十六条控烟工作的监督执法按照以下规定实施:
(三)承担机场、铁路执法工作的机构以及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公共交通工具及其有关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执法;
(五)公安部门负责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执法;
第十九条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由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
《国务院关于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的规定》
第六条 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公民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履行本规定的职责;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 检查人员对在本单位范围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者,应当予以制止,并可处以十元罚款。检查人员对吸烟者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厦门处罚首例在地铁列车内吸烟
2009年12月2日21:10,厦门地铁执法中队接综合调度指令,称上行方向列车内(镇海路站往岩内站方向)有一名着蓝色上衣、深色裤子的中年男子吸烟,执法中队立即调度官任、厦北执法组进行排查。
21:15左右,厦北执法组对上行方向列车进行全面排查时,在园博苑站与杏林村站区间的车厢内发现该乘客并进行了处罚。
据悉,《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第三十六条中规定,禁止影响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包括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以及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而《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影响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2020年6月2日,深圳控烟车轮战继续走进龙岗区,来到地铁五号线坂田站。深圳2020年首轮控烟车轮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8场控烟执法督查行动,交通运输领域成为本轮控烟车轮战重点督查对象,站台吸烟将最高被罚500元。图为坂田地铁站口一市民吸烟被现场处罚。
在地铁站里吸烟(车站管理范围内)吸烟乘客,谁来处罚?根据什么规定来处罚?欢迎留言讨论。
(来源:城市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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